《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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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送审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7年12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台州市政府行政大楼1508室),联系电话:88511659,传真:88511659,电子邮件:tzfgsh88511659@126.com。?? ???? 365足球网站真的假的??? 2017年12月6日??? ??? ? 附件: (2016-2020年)送审稿 ? 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2017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的报告 ? 序??? 言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扣住“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标准化、清单化、规范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发改委工作部署及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情况,开展编制了《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导向,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大历史任务”为新使命,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标准化、清单化、规范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在公共事业性、基本民生性、公益基础性、公共安全性等四大重点服务领域取得新成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作用,切实解决市民基本生存及发展需求,合理引导预期,科学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及标准,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等需求的提供。 坚持统筹资源,普惠共享。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引导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向社区层面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转变,逐步缩小服务标准差距,推动城乡区域人群共享发展成果、品质生活和现代文明。 坚持政府主责,社会协同。确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机制。积极引入政府购买等有效供给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并提供服务,扩大供给合力。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效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构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运用,提升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标准和水平基本达到均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达到95%以上。 供给规模持续增加。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不断创新,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和优质资源规模明显增加。 标准体系更加完备。从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出发,将社会共识度高、符合制度化和标准化要求、能够持续和均等化提供的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公共服务“台州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并实现动态调整,社会保障“兜底网”更密更牢。 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源共享水平逐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间、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市民能够就近享受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 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建立,绩效评估、运行监测和督促检查机制更加健全,多元供给机制及资源配置机制更加完善,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 表1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主要指标
1、基本公共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维护教育公平,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高水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保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普及化发展水平。 学前教育。全面实施台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益性和普惠性幼儿园,强化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适应全面二孩政策需要,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城市住宅小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等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建立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机制,促进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推进建设标准、教师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等政策城乡全覆盖。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协作机制,推进实施名校集团化、城乡教育共同体等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重点落实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和人事关系随迁政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保障其受教育的公平机会。加大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优质普通高中机会,引导生源均衡配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贯彻执行《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纵深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积极改造薄弱高中,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帮扶交流制度,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到2020年,全市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占比达到80%以上。完善职业教育体系,重点支持县(市、区)职教中心(园区)建设,有效扩大职业教育总体规模。健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继续教育。统筹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各个阶段的终生教育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机制。充分发挥台州社区大学的作用,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完善覆盖市、县、乡(镇)、村(居)在内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台州老年开放大学的作用,促进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特殊教育。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段教育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台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育辐射功能,重点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延伸,增加残疾人受教育机会。大力支持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与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合作举办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专业及实训平台。加强与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及各类康复机构合作,探索教育与医疗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增加特殊教育投入,改善学校资源教室条件,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加大对特殊学校学生的教育资助和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
2、基本医疗卫生 大力实施“健康台州”战略,着力优化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切实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健康基础,提供健康保障。 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城乡居民“20分钟医疗服务圈”要求,合理规划和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深化基层医改,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降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费用占比。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分级诊疗模式,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格局,到2020年县域范围内就诊率达到90%,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达到65%。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积极承接沪杭温三甲医院资源下沉,推进市级三级医院下沉县(市)和中心镇,县(市)医院下沉乡镇,形成梯度下沉格局。推进医疗联合体、联合住院分部等建设,创新多层级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市成立15家以上医疗联合体。全面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实现规范签约服务覆盖50%人口。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落实中医药优惠政策,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广中医药在全民医疗及健康管理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理扩大覆盖范围,建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建成台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完善基层公共卫生综合服务网络,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防控能力。健全院前急救系统,按要求每18-50平方公里设置1个急救站点,建立统一的院前急救信息网络平台,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急救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精准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实现全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全覆盖。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每千人口献血量达到全省中等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进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创新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加强优生优育优教服务,深入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政策,将22种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以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下。积极落实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管理。强化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普及再生育门诊,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协作机制,减少高危妊娠风险。继续实施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等重大项目。有序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创新对计划生育残疾死亡家庭扶助方式。(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按照“和合圣地”的城市发展定位,丰富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覆盖城乡、保基本、促公平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打造书香台州和体育强市,切实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和体育健身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素养。 公共文化。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台州大剧院、非遗馆、美术馆等体现台州特色的文化设施。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文化联盟,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农村文化礼堂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面向基层的群众文化活动,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海岛地区、贫困地区等基层偏远地区倾斜,深化“文化走亲”、汽车流动图书馆、文化下乡等流动服务机制。开展面向特殊群众的公益文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供需对接的数字化互动平台,推行“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台州市文化遗产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广播影视。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拓宽广播电视资源传输渠道。推进无线数字化全覆盖,巩固提升无线广播电视覆盖效果和服务质量。增强节目有效供给,鼓励开办农林养殖、卫生防疫、运动健身、地方文化等面向基层的服务性广播电视栏目。保障城乡低保户和特殊困难群众免费或低价收看有线数字电视,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继续开展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推动农村集镇多厅影院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台州广电总台) 新闻出版。大力开展全民阅读行动,向读者推荐更多优秀出版物。重视残障人士、外来务工人员、贫困地区居民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权益保障,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出版。深入挖掘台州独特的和合文化元素,打造体现山海水城、和合圣地魅力的动漫作品和文学作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全民健身。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空间合理、布局完善的体育设施,并推动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在全省率先建立“1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1平方米。新成立各类体育社会组织100个,促进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乡镇(街道)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会,推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并持续增长。全面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实行科学健身指导,实现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人群体育需求,适时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和残疾人运动会等。(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基本就业创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培训,维护合法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公共就业服务。突出就业政策普惠性,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促进全市劳动者就业。全面实施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开展对困难人员和特定群体的专项服务。强化就业失业调控,完善用工需求、人力资源供应、失业动态监测平台,研究制订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探索制定差别化就业援助方案,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帮扶责任,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等机构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农村电商创业等提供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全程化服务。加快创业项目库、创业导师库、创业培训师资库的“三库”建设,建立创业辅导制度。降低创业门槛,推进新创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便利化,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降低新创企业税费负担。推进孵化园、创业园、电子商务园和创业一条街的建设,积极发挥创业平台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台州市汽车制造、现代医药、高端装备等一批产业的转型升级、扩能提质,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推进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劳动权益保护。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以全市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继续深入推进“双爱”活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升和谐劳动关系指数。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开展“台州无欠薪”行动。加大对劳动用工、休息休假等领域的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推进企业内部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基本社会服务 建立健全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兜住民生底线,逐步实现基本社会服务覆盖城乡、全民共享。 养老保障。进一步深化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社会福利院和乡镇(街道)敬老院升级改造,提升服务质量。推广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引进知名机构(企业)托管,提高运营效率。探索发展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解决老人就近就便、原住养老的需求。强化养老服务业“市场化+”理念,培育发展具有台州特色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发展智慧养老,建立集信息管理、“一键通”紧急呼叫、需求响应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网络,为空巢、高龄、失能及家庭困难的居家老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加快养老医卫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提供老年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等服务。推广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住房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稳步扩面,货币化保障成为主要方式。落实台州市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加快改造城市老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等,同步推进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稳步扩大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和城镇居民同等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未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按照合法稳定就业等条件,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农房救助工作机制,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扩大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范围,机构孤儿享受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社会事务。建立健全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在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的条件下,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打破户籍地限制。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完善儿童被收养前寻亲公告程序,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推进台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建设,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提高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扩大殡葬基本服务受益范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开展台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台州地名地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力推进惠及全市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发挥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问法说事”联络员的涉法服务枢纽作用,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范围,为民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教育等法律服务。尽快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制,扩大基层法律援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基本社会保障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健全优抚安置政策,努力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全面实施全民登记参保计划,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险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海洋捕捞渔民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机制,将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在巩固现有待遇的前提下,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提高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金确定机制,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预警监督机制,将失业保险金占最低工资的比例提高到80%。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着力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到2020年,争取全市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医疗保险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社会救助。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和价格补贴机制,适当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医疗救助保障能力,加大对重病重残人员的救助力度,争取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社会福利。以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为主要对象,建立健全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健全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台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等福利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体系,到2020年争取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建立完善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重残重病儿童康复补贴制度、收养寄养孤残儿童家庭补贴制度等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乡镇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等福利机构建设,拓展儿童福利综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妇联) 优抚安置。根据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优抚政策,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各类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做好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经济补助、岗位安置、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接收安置工作。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基本公共设施 加强公共交通、基本信息服务、供水供电供气、基本生活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公共交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城乡客运市场化运营的有机结合,实施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公交一体化发展,推进全域公交发展,实现客运村村通。加快市域铁路和有轨电车建设,优化公共自行车网络布局,实现轨道公交、公共自行车、常规公交等多层次公交方式协同整合。加快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增加公交站点,加密线路班次,延长服务时限,继续实施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分担率;推广定制公交服务,覆盖市区公交盲区。统一规划国家、区域、集散型三级综合客运交通换乘枢纽,提高换乘便捷性。实施城市交通治堵工程,整治市区“四小车”,推进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建设,打造“畅通台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基本信息服务。加强邮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市、县、乡(镇)、村四级综合服务网络,实现“乡乡设所、村村建站、户户建箱”“直投到村、转投到户”。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光纤到户以及农村宽带普及,打造“宽带台州”;实现“i-zhejiang”免费WiFi在重点公共场所与公共区域广泛覆盖,深化“无线台州”建设。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一步落实数据存储和交叉容灾备份,加快新一代信息安全防控技术推广应用,确保信息化推广应用走健康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邮政局、市委宣传部) 供水供电供气。加强对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综合保护。实现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全覆盖,保障城乡供水能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积极与城市管网对接,推广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模式,健全农村饮用水监测网络,实现农村供水标准化、规范化,新增农村饮水提质增效人口38.3万人以上。加快海岛地区海水淡化工程,提升海岛供水保障水平。建成500KV岙坑变、台州三门核电二期500KV送出工程等,完善中低压配电网优化建设,同步推进配电网和智能电网建设。推广海岛地区风光互补发电模式,满足岛上日常用电需求。加快天然气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管道供气工程,提高天然气输配率,力争建成103公里以上的台州市网天然气管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局、市建设局) 基本生活设施。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多功能体育运动场等设施功能,为城市社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以及农村社区的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提供社区照顾、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卫生计生、安全教育、关系调适等“一站式”社区服务。鼓励商业机构、家庭服务机构等开办超市、便利店、餐饮、家政服务、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连锁网点,提供质优价廉的家庭服务,形成便捷的社会生活服务圈。巩固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成果,优化农贸市场网点布局,推进放心市场从城区延伸至乡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
2、基本环境保护 深入实施“811”美丽台州建设行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逐渐形成符合市情、涵盖全面、覆盖城乡的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助推“美丽台州”建设。 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台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力做好水、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深化“五水共治”,实施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治理,全面消除黑臭河和县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确保实现全市重点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区污水零直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全覆盖。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实施工业废气治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VOCs、汽车尾气、城市扬尘和农村废气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落实《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基本全覆盖。加强海水养殖污染和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切实改善近岸海域水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五水共治办、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港航局、市海事局) 资源节约利用。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中水回用,积极创建节水型社会。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城镇建设、工业建设、住宅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节地工程实施。大力推进节能降耗,重点实施重点企业节能、落后产能淘汰、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业及民用节能、公共机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降耗推进工程。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倡导节约型生活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生态保护建设。坚持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对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建设与保护。深入推进平原绿化、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到2020年争取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3%。深化“四边三化”行动,巩固提升公路边、河边、山边、村边等区域洁化、绿化、美化整治成果。继续深化生态示范创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争取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比率达到33%。强化实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项目,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偏远村、薄弱村和小规模村拓展,逐步实现全市范围生态环境改善提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
(四)公共安全性服务提升行动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化平安台州建设,完善以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气象服务为重点的公共安全服务,构建安全和谐的生存发展环境。 社会治安。强化“平安台州”建设,完善新型社会治理防控体系。构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支撑的立体化治安大防控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等感知系统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和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全覆盖。加强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管理,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流向监管,加快寄递实名登记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加强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应对,建立网上网下维稳联动机制。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管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安全生产。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重要管线等重点区域和高危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抓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油气输送管道、港口危险货物、区域性火灾等重点领域、区域重大隐患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强化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地方政府派出机关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创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手段,定期组织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港航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管局、市发改委) 食品药品安全。强化城乡居民食品药品与消费安全保障,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建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监督预警、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及临海、温岭、玉环、三门、天台、仙居等各县(市)级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覆盖面。建立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巡视制度,定期巡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加快融入“信用台州”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成食品药品信用监管体系,扩宽社会监督渠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 消费安全。健全消费安全保障体系,创新消费维权管理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确保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人身财产安全。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市场准入,增强商品和服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商品定价,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推动明码实价。净化线上线下购物消费市场,加强实体购物和网络购物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确保消费者支付安全。充分发挥台州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的维权作用,建立完善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和消费维权窗口,畅通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防灾减灾。全面落实《台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落实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效、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城市综合防灾系统,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对自然灾害和重大公共事件的预警能力,做好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加强港口危险品安全、化工医药企业等安全事故专项应急。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快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避灾安置体系。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统筹安排实物储备、能力储备和资金储备,提高应急救灾保障能力。加强防灾减灾队伍建设,加大对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港航局、市气象局) 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督促落实《台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台州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州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依托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推进市级有关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互通、共享和整合。。完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体系,提升城乡居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 气象服务。根据城乡居民最为关注的现实需要,不断丰富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推进学校、社区、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气象信息多媒体显示系统共享传播,拓宽电视、广播、短信、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智慧气象”手机APP等发布渠道,扩大气象服务的覆盖面。建成多灾种、多渠道、一键式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用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制定台风、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公众应急防御规则或办法。推进乡镇(街道)气象科普专栏、农村文化礼堂气象科普点建设,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附件2)。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评估和督促落实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目标、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指标和任务,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着重抓好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是行动计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以本行动计划为依据,做好任务和项目清单具体落实工作。 建立综合考评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绩效和均等化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清单制定与实施情况、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效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 建立健全多元供给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明确政府的责任范围,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确立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和慈善服务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补充作用。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积极打破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的行业壁垒,统筹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层公共资源的综合利用,使公共服务更好地向城乡基层末梢延伸。加大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老年人、低保家庭等重点人群帮扶和倾斜力度,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提高人口城镇化率,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分阶段有序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强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范围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公益属性,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逐步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事业单位真正转变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和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实现对事业单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维持“确保全市财政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的原则,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转移支付,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严格规划财政转移支付的管理及使用,不断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体制,放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准入限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多元化投资、专业化运营管理。 加大用地保障。结合城镇化和人口发展趋势,综合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等因素,统筹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将全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列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深入实施《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助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支持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土高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健全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探索公立与非公立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立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给予支持,实施人才对口支持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贫困地区流动。完善基层人员收入待遇、职称评定等激励政策,提升基层人员能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队伍轮训,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工作。 ? 附表?????????????????? 2016~2020年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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